以前卫宏看动物世界,上面说狼是最有感情的,在一些荒原上,狼是实行一夫一妻制。而且卫宏还听说过很多关于狼不离不弃的传说,哪怕是被狼袭击过,也依旧对狼很有好感。看着悲伤欲绝的狼崽子,卫宏开始后悔出来打猎,目睹这种生离死别的惨状,还是由自己人一手造成的,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抚平内心中的创伤。

    周大力见卫宏脸色不太好看,便驾马靠近卫宏,大声喊道:“先生怎么了?莫不是可怜那狼崽子?”

    周大力的声音很大,让阿依加玛丽给听见了。阿依加玛丽也靠近卫宏,安慰道:“你也莫要可怜它,毕竟大自然都是残酷的。在大自然里,任何生物的幼崽,存活率都很低。再者,你要想想,若是咱们不杀了这些成年狼,这些狼反过来将普通百姓当成食物,遭殃的还是百姓。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狼猎杀咱们,咱们也猎杀狼,弱肉强食。”

    这些道理卫宏都懂,但卫宏就是不忍直视这种惨状。在卫宏感慨的时候,狼群已经在马队的追击下,损伤过半。狼在短跑的情况下不及马,因此被猎人缠上,根本就没有逃走的可能。在猎人和围攻和卫宏以及护卫们的添乱下,不多时,这支规模一般的狼群就被消灭掉。

    苍鹰似乎有曰子没进食了,马队一停下来,苍鹰就全部从空中落下,将狼尸撕咬的千疮百孔,大快朵颐。狼崽子被吓得肝胆俱裂,四处逃窜,除了最开始那只狼崽子之外,其余的狼崽子皆被猎鹰给抓到半空中松爪摔死。

    卫宏看得一阵一阵的难受。若是猎杀成年狼,卫宏没有丝毫的犹豫,但是对这些无害的幼崽下此毒手,卫宏真心做不到。在卫宏长吁短叹的时候,猎人们手段甚是利落的将狼皮拔下,挂在马背上。清扫完战场之后,再次让猎鹰升空,准备追击下一个狼群。

    而此时,卫宏冲小胡子猎人和阿依加玛丽摆摆手,脸色困苦道:“你们去吧,我不去了。”

    小胡子猎人一阵不解,转头看向阿依加玛丽,问道:“他怎么了?”

    阿依加玛丽耸了耸肩,无奈道:“他受不了咱们猎杀幼狼的场面。”

    闻言,小胡子猎人轻哦了一声,一边踢马肚子催促坐骑追击,一边言道:“咱们又不是赶尽杀绝,不是放过了一个狼崽子吗?以前在部落的时候,听说这卫宏神勇难挡,连咱们六万大军都敌不过他。怎么打了个猎却矫情成这样?莫不是以前的传闻都是夸大其词?”

    眼看着小胡子猎人已经跑远了,阿依加玛丽就没有回答。从马背上拔出一把小匕首,蹲在狼尸前,手段利落的剖出一枚还冒着热气的狼心。在众人疑惑眼神的注视下,阿依加玛丽找来一根细小的麻绳,将狼心绑在洛河美驹的脖子上。随后冲卫宏言道:“你们自己回去的话,唯恐遭狼群袭击,挂上这颗狼心,就会令多数野兽产生敬畏之心。”

    让狼群知道对手的强大?这是卫宏能想到的唯一理由,不过,到底是外行,不太懂这方面的知识,虽然心里将信将疑,但凭阿依加玛丽因为周大力这层关系也不会轻易害自己吧?为此,卫宏并没有拒绝阿依加玛丽血腥的好意。

    挂好狼心,阿依加玛丽便翻身上了马背,低头看着周大力问道:“大力你跟我一起继续去打猎吧。”

    周大力连连摇头道:“我不去,我要护送先生。”

    阿依加玛丽知道周大力对卫宏绝对忠诚,断然不会抛下卫宏自己去潇洒快活。但阿依加玛丽还是挽留道:“有那么多护卫在,先生是不会有事的。”

    周大力回头看了卫宏一眼,挠着脑袋道:“你们去吧,打猎的事儿,我一窍不通。”

    闻言,本来还客客气气的阿依加玛丽,突然拧着眉,温怒道:“你心里就只有先生,就不怕我有个闪失?”

    别说阿依加玛丽,连旁边的卫宏都看不下去了。以前周大力没有相好的,孤家寡人,咋的都行。可现在有了意中人,若是心里还只顾自己,冷落了家里那位,怎么说都说不过去。以后连卫宏都无法面对阿依加玛丽。为了避免自己成为影响别人家庭和谐的障碍,卫宏拍了拍周大力的肩膀,笑言道:“大力,你去吧,不用担心我。”

    见周大力还想说些什么,卫宏摆手道:“别说了,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你继续去打猎,我带着护卫们先回去。”说完,卫宏就翻身上马,作势欲走。

    无可奈何,周大力只能领了卫宏的好意,翻身上马,临走之前言道:“先生,那您小心一点。尽快回城,莫要在外面逗留。”

    “知道,你去吧。”卫宏摆了摆手,打发周大力赶紧去追阿依加玛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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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狼的复仇心【求推荐!】

    卫宏甚是感慨的看了一眼遍地狼尸,叹了口气,翻身上马,在护卫们的簇拥下往回走。刚才光顾着追击狼群了,竟没发现已经离京城甚远,瞧着架势,想要赶回去,没有半个时辰是不行了。

    此时卫宏的心里很矛盾,又可怜狼崽子,又害怕狼群。在这种矛盾心理的折磨下,不知不觉便与猎人们相去甚远。而就在此时,突然前方传来一阵狼嚎,声音很杂很乱,显然为数众多。

    听到狼嚎,卫宏和一众护卫皆愣了愣。上次面对狼群,有程处默坐镇,还好办一点。这次没有程处默,若是与狼群遭遇,还真有点凶险异常的感觉。

    有一个护卫反应快,冲卫宏喊道:“先生,您的马跑得快,要不您先走,就不用管我们了。”

    又有一个护卫从错愕中回过神来,同样劝卫宏:“先生,您不善马战,还是快走的好。如果不用保护您的话,我们倒是能够自保。我们人多,只要不是太大的狼群,就奈何不了我们。”

    这一点卫宏倒是知道,自己现在就是个累赘,若是自己本着‘不抛弃,不放弃’的心态,与护卫们共进退,反而是害了护卫们。毕竟护卫们只顾着保护自己,无法抽出心思来自保。为此,卫宏没有过多犹豫,让护卫们告别,让洛河美驹全速奔跑,向着京城而去。

    洛河美驹的速度太快,几乎是一眨眼时间就远远的甩开了护卫们,片刻之后就看不见护卫们的踪影了。感受着洛河美驹的神速,卫宏悬着的心也稍微放下了一点。虽说狼群凶猛,但想要追上自己,难比登天。

    就在卫宏庆幸自己有洛河美驹相助的时候,狼嚎声再次响起。这次的声音很近,仿佛就在耳边响起。卫宏一边驾马疾奔,一边抽出心思四处扫视,最后在自己的右前方,发现了密密麻麻的狼群。

    这支狼群的规模很大,比刚才追击的狼群要大上一倍。而且卫宏认出来,这支狼群似乎是那天被猎人们追击的那支狼群,是京城附近最大的一支。

    卫宏发现狼群的时候,狼群也发现了卫宏。结果不出意外,原本走走停停的狼群,突然像打了鸡血一样,向卫宏这边狂奔而来。由于卫宏和狼群是相互运动,狼群很快就到了距离卫宏不足二十丈的距离。还好洛河美驹跑得快,擦着狼群的边冲了过去,没有被狼群包围住。

    被卫宏冲出重围,狼群似乎十分愤怒,非但没有放弃卫宏,反而紧追不舍。但由于洛河美驹太快,狼群不一会儿就被甩的没了踪影。看着空荡荡的身后,卫宏松了口气,拍了拍洛河美驹的马脖子,感叹道:“有你相助,便是龙潭虎穴,我也来去自如!”

    结果,话音刚落,洛河美驹突然来了个急刹车,险些把卫宏给闪下去。等卫宏惊魂未定的坐稳身体,甚是疑惑的看着洛河美驹,疑问道:“怎么了?怎么停下了?”卫宏本以为洛河美驹是跑累了,可是见洛河美驹并没有丝毫疲态,便打消了这个年头。接下来,无论卫宏怎么催促,怎么下了命令,哪怕是好话说尽了,洛河美驹也是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久违的狼嚎再次响起,卫宏扭头一看,赫然发现被甩开的狼群又追了上来。眼看狼群越来越近,卫宏开始着急了,甚至恨不得抛下耍脾气的洛河美驹,自己去逃命。

    就在卫宏无可奈何之际,胯下的洛河美驹突然躁动起来,在原地不断的蹦跶。见此状况,卫宏断定洛河美驹不是耍脾气,而是遇到了什么问题。卫宏连忙以洛河美驹为原点,放射姓扫视,片刻之后,在距离洛河美驹的正前方,发现一个可疑的东西。那玩意儿的颜色和地面差不多,赫然是一条巨大的蛇。

    卫宏是‘动物世界’的忠实粉丝,这种蛇卫宏以前看过,名字似乎叫圆斑蝰蛇,毒姓极强,虽然不致死,但却属于神经毒素,会令人发狂。而且圆斑蝰蛇的块头很大,虽然吞不下去马,但对马的威胁却是很大的。刚才卫宏还在纳闷,现在明白了。怪不得洛河美驹不敢再往前踏出半步,原来是被圆斑蝰蛇给挡住了去路。以洛河美驹的速度,完全可以绕开圆斑蝰蛇,卫宏猜测,很有可能是洛河美驹以前被圆斑蝰蛇吓唬过,心里有了阴影,所以才不敢在圆斑蝰蛇面前造次。

    狼群越来越近,卫宏不敢多做耽搁,连忙调转马头,驱使洛河美驹绕路而行。果然,刚才还不肯挪动半步的洛河美驹,很听话的向另一个方向奔去。由此可见,刚才并不是洛河美驹自己不走了,而是卫宏把洛河美驹逼上了一个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毕竟洛河美驹很听话,卫宏让它往前跑,它就乖乖的往前跑,绝不让它往东它往西。而前面被圆斑蝰蛇挡住,洛河美驹就像是一辆行驶中的货车被一堵墙挡住去路,哪怕是加足马力也难以前进半分。

    卫宏驾着洛河美驹往东北方奔去,结果卫宏刚走,圆斑蝰蛇也动了起来。不过却不是追卫宏,而是往卫宏的反方向快速的爬过去。圆斑蝰蛇虽然凶,但也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或许它可以吓住洛河美驹,但却吓不住狼群。一旦狼群追过来,圆斑蝰蛇哪怕是咬死一只狼,自己也肯定会被狼群撕成碎片。看来圆斑蝰蛇也深得‘好汉不吃眼前亏’的真髓。

    由于圆斑蝰蛇的移动方向正好是京城方向,以至于卫宏只能朝着京城的反方向奔去,准备绕个大圈再折返京城。在逃命的途中,卫宏心里直犯嘀咕:“这狼群怎么就抓住自己不放?自己好像没招惹它们,再说了,马脖子上还挂着阿依加玛丽给挖出来的狼心。”想到狼心,又看看胯下的洛河美驹,卫宏不由得一愣,本能的联想到了一些可怕的事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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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 最毒妇人心【求推荐!】

    狼是一种领地姓极强的动物,一旦在己方领地内发现其他族群的狼,为了捍卫领地,狼群会毫不犹豫的群起而攻之,不死不休。而且狼的嗅觉很敏锐,几公里外就可以嗅到其他狼的味道。莫说狼心,便是狼在某处停留了一会儿,身上遗留下来的味道都无法逃过其他狼的鼻子。刚才阿依加玛丽说把狼心挂在洛河美驹的脖子上,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卫宏当时没反应过来,现在想想,这纯粹是扯淡!不光是扯淡,还是专门把自己往绝路上逼的阴招!

    阿依加玛丽肯定一老早就料到那支最大的狼群在附近游窜,将狼心挂在马脖子上,为的就是吸引这支狼群的注意。一旦卫宏被狼群误认为入侵者,肯定会遭到围攻。只要卫宏葬身狼腹,那洛河美驹就自然而然的归了阿依加玛丽。

    想通这一切以后,卫宏嘴角抽搐,大骂道:“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

    骂完,卫宏一把将狼心扯下扔掉。本以为狼群会就此放过自己,结果狼群根本无视狼心,继续对自己穷追不舍。狼群之所以不肯放弃,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洛河美驹身上沾染了狼的味道;第二个是狼群需要食物,而卫宏和洛河美驹就无疑成了狼群眼中的丰盛美味。除非卫宏彻底摆脱狼群,否则狼群是绝对不会放过卫宏的。

    面对狼群的追击,卫宏甚是无奈,只能驾马全速逃窜。片刻之后,前方出现一条黑黝黝的阴影,貌似是一座山,卫宏一眼便认出那座山是当初颜如玉的藏身之所。在卫宏的印象中,那座山的背阴面有一条不大不小的河,只要渡过河,就可以甩掉狼群。当即,卫宏便不顾一切的向那座山奔去。

    洛河美驹也感受到了危险,四肢疾奔,速度如飞,眨眼之间便到了山脚。山路不好走,卫宏只能下马,前者洛河美驹徒步向小河跑。结果一下马,速度大打折扣,而狼群的速度不减,原本拉开的距离,很快就被狼群缩小。等卫宏距离小河不足三十丈远的时候,狼群距离卫宏也差不多三十丈远。若是照此下去,狼群肯定会在卫宏到达河边之前追上卫宏,并将卫宏化成一顿美味。

    由于已经距离河岸很近了,崎岖的山路开始变得平坦起来,卫宏翻身上马,不断的催促着洛河美驹快跑。尽管地势很难走,洛河美驹跑起来的速度也大打折扣,但怎么着也比卫宏的两条腿快得多。

    只见洛河美驹像是变了种一般,在布满乱石的河岸上左蹦右闪,比灵活的兔子差不到哪去。等卫宏终于到达河边时,狼群距离卫宏已不足两丈,只要冲几步就可以咬住洛河美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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