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看见张氏趴在通吃的身上,雪白修长的美腿毕露的诱人模样,忍不住一阵剧烈心跳,这么多年夫妻,这个妮子的随便一个动作眼神,都还能让他血液沸腾,强忍着对她上下其手的冲动,转过身,取出怀里的望眼镜,朝远处官道上张望。

    只见千米远处尘土飞扬,数十骑人马正快速地朝这边赶来,为首的那人,正是昨天晚上与他和裴虔通一起喝酒的魏征。

    他笑了笑,沿途都有他故意留下的记号,魏征按计划,准确无误地找来了,若不是有魏征的配合,张氏岂能如此轻易地将裴虔通运出城外的树林中。

    他收起望眼镜,整理了一下脸上凌敬的妆容,闪身消失在树林里。

    ……

    张氏迷迷糊糊从昏迷中醒过来,感觉一阵颠簸,猛地坐起身来,慌张四顾,发现竟已坐在了一辆马车里。

    通吃已经不在身旁。

    她吓了一跳,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发现身上的衣服和裙子都被人撕得褴褛不堪,露出大片肌肤,又感觉胸脯和脖子上一阵阵火辣辣地疼,低头撩开衣襟一看,发起呆来。

    急忙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内衣裤,发现并没有被撕破,除了胸脯上的吻痕有些疼外,并没有受到侵犯的痕迹,不由地松了一口气,心中却暗自后怕。

    想起甄命苦的叮咛,越发地后悔自己的莽撞行为,太过自己的决心和实力,如今也不知落入了谁的手里,正六神无主,突然醒悟自己身上并没有被捆绑,微微一愣。

    她有些不解地掀开车窗帘的一角,往外张望,眼前的一幕,让她差点吓得心脏没跳出来。

    只见旁边的一匹马背上拉着一具尸体,手脚都被折断,头耷拉在马肚子上,吊儿郎当的,像是被人扭断了脖子,死得不能再死了,正是不久前将她打晕过去的裴虔通。

    接着,她看见了通吃。

    此时的通吃躺在一辆三匹马拉拽的马车上,几个卫兵气喘吁吁地推着车,在颠簸的官道上赶着,前面不远就是荥阳城了。

    “甄夫人,你可醒来了。”

    听见这声音,张氏急忙探出头来,朝说话的人望去,只看见一张陌生的脸,是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男子,书生模样,样貌挺俊朗的,一脸正气。

    “你是?”

    “鄙人魏征,是奉三小姐之命,特来接甄夫人回城的。”

    “三小姐?”张氏一愣,她并不知凌霜就是三小姐,想起她上次仗义出手相救,没想到这次又承她一次情,脸有喜色,一时也没去想这三小姐为什么能来得这么及时,又是什么时候来到这荥阳城的,急忙问:“裴虔通他死了吗?”

    “夫人请放心,他已经死透了,这裴虔通作恶多端,当初在洛阳时,他的盐帮贩卖女奴干尽恶事,又在江都犯下了弑帝谋逆的大不敬罪行,三小姐早就想找个借口将他除去,夫人不必记挂心上。”

    张氏闻言越发对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三小姐敬佩不已,又问起通吃的安危,得知无恙,心下稍安,一问一答之间,马车已经进了荥阳城内,魏征一直将她送到了甄府门口。

    府中的丫鬟婢女见了离家出走的二夫人回来,无不欢天喜地,张氏下车入了府中,问起凌霜的下落,婢女们都说大夫人已经回了洛阳,张氏这才稍微安心了些。

    只要凌霜还在府中,她是决计不会跟她在同一个屋檐下住的,免得影响了心情,对肚子里的宝宝不好。

    魏征将她安全送到府上,又让人将昏迷中的通吃抬进府中,张氏要留他吃饭,他只说还有要事,告辞离去。

    张氏在府中住了两天,通吃总算醒来,并无大碍,她这才放心下来,安心等甄命苦回府,有时实在耐不住没有甄命苦在身边的日子,拨通他的手机,却发现他始终关机。

    她不知他到底身在何处,在做什么,只知道他堂堂的暗卫大将军,世界上最狡猾的大色狼,一定又在哪里碰上了什么艳遇,算计什么人了,不知道又有谁遭殃,载在他的手里,他哪知道她刚刚经历一次死里逃生,还差点被人污辱,他却无知无觉,心中暗自苦恼生闷气,却也无可奈何。

    直到第五天,一只信鸽飞进甄府,被通吃抓住,又来请她炖鸽子汤,被她狠狠骂了一顿,告诫他以后再也不能抓鸽子炖汤吃,取了鸽子脚上的信笺一看,上面写着:洛阳危急,王氏猖狂,速回。

    本想在这荥阳城里养好身子待产的张氏,一见这信笺,登时寝食不安,她看得出这字迹,是福临的亲笔所书,一定是洛阳城中起了什么变化,福临送出信鸽来求助的。

    甄命苦的手机打不通,她着急万分,想了半日,留下一封信,让府中的丫鬟等甄命苦回来交到他手上,叫上通吃,租了辆马车,乔装打扮了一下,出了荥阳城,往洛阳赶去……

    …………………………

    张氏离开荥阳不久,王玄恕也准备动身回去。

    裴虔通之死,他并没怎么放在心上,若不是对裴虔通在魏县建造的豪华宅邸有些垂涎,他也懒得搭理这种失节败将,他向来觉得,今日为降将,他日为反骨,区区一个降将能有什么忠诚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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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被激怒的秦叔宝

    今日为降将,他日为反骨,区区一个降将能有什么忠臣可言。

    如今裴虔通一死,正好有机可乘,待回到洛阳,找个借口,让他爹把裴虔通的家人一并发配到岭南那荒山野地里去,把他在杨广宫中搜罗的宝贝全都给据为己有。

    想想都觉得心情大好。

    一路上往西而行,入了荥阳城后,甄命苦生怕被敏感的张氏给认出来,一直以感染了风寒,无力起身作借口,躺在车里,除了几个侍卫给他端茶倒水送饭,大部分时间都看不见人影。

    车队到了仓城,已经是王世充部下的地界。

    出来迎接的,是秦叔宝和程咬金两人,自从两人投了王世充之后,王世充为示信任,将两人任命为仓城的守将,负责镇守粮仓。

    王世充知他们在猛将如云的瓦岗军中都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豪勇人物,特地从番邦进贡的宝马中挑选了两匹,分别赏赐两人,尽心拉拢。

    程咬金倒罢了,在洛阳混过十几年,深知王世充的为人,并不怎么在意,秦琼却是第一次与王世充打交道,又是爱马之人,得了一匹上等好马,心中欢喜,命名为“追风”,每天亲自梳洗,割草喂养,恨不得与之同眠。

    王玄恕到了仓城,秦琼知他是王世充二公子,有感于对王世充的恩遇,骑了追风出来迎接。

    ……

    王玄恕对这些降将一向不怎么瞧得起,再加上当年程咬金曾经帮过甄命苦,得罪他哥哥王玄应,他对他哥哥虽没什么好感,俗话说长兄如父,王玄应对他也从来都是摆着一副兄长的样子,动则教训,让他很是不爽,当初听说王玄应被宇文化及抓为人质,他心里不知有多高兴,恨不得他死在宇文化及的监牢里才好,到那时,他成了王家的唯一继承人。

    他见两人出城迎接,也不下马,骑在马上,爱理不理,神情倨傲,径直入了城中。

    当他经过秦叔宝身边的那匹浑身雪白,皮毛被刷得发亮的追风良驹时,眼神都亮了起来。

    “好马!”

    秦叔宝一直为自己精心爱护的爱马感到自豪,在他悉心照料下,追风一身漂亮的流线型肥膘,打个鼻鼾都能看见那一身肥膘在阳光下抖动,闪闪发亮,堪称神骏无匹。

    也就甄命苦从突厥带回来的踏血可堪匹敌。

    王玄恕见了,哪能不喜,当下就起了觊觎之心,秦叔宝哪知他的心思,脸上颇有自豪之色:“此驹名为追风,是郑王赏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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